湖州开展房地产乱象专项检查,重点打击这些行为!

湖州楼市发布 2020-10-10 14: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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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新消息!近日,湖州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2020年房地产领域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为促进湖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次检查将严厉打击以下四项内容: 投机炒房行为。 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行为。 据了解,自

较新消息!近日,湖州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2020年房地产领域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为促进湖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次检查将严厉打击以下四项内容:

投机炒房行为。

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行为。

据了解,自9月24日以来,专项检查组在湖州中心城市已经开展了多轮检查,实地走访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数十家,发现了诸多违规经营问题。检查组已对发现违规行为的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并记录在案,作为日后重点检查对象。对于查处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湖州各区县可采取书面警示、纳入房地产诚信黑名单、约谈负责人、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和执照、行政处罚以及纳入多部门联合惩戒实施各类市场限制措施。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治理2020年房地产领域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按照湖州市“双随机”核查工作的要求,着力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过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保持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特开展房地产乱象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重点查处以下情形:

1.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

2.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 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4.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二)严厉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以下情形:

1.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 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4.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5.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6.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7.唆使、协助购房人伪造社保、纳税、婚姻、户籍等证明规避限购限贷等房地产调控政策。

(三)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以下情形:

1.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自己名义或者通过中介、电商平台等机构采取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2.未按政府备案价格和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储藏室、升级改造事项)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3.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4.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

5.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6.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7.未按规定执行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

8.协助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取得购房资格,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9.未按照批准的预售方案进行销售。

10.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

(四)严厉打击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行为。重点查处以下情形: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

2.在销售现场、门店、网络等不同渠道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未取得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仍未撤除的,视为虚假房源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3.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

4.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或者在房地产广告中发布不实且对购房有重要影响的讯息。

5.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

三、检查程序

(一)前期准备。实地核查前,按照局法规处抽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查阅企业资质信息等相关信息,以备现场实地核实。

(二)实地检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重点检查办公场所及售楼处。

(三)检查结果处理。对于整改不到位或延期整改的由房管处进行集中约谈,适时开展检查回头看。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对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重要性,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和市的工作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狠抓落实,确保成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区县要建立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建立联系沟通制度,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提交属地责任部门依法查处,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精准打击。

(三)加大查处力度。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各区县可采取书面警示、纳入房地产诚信黑名单、约谈负责人、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和执照、行政处罚以及纳入多部门联合惩戒实施各类市场限制措施。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9月23日

综合透明售房湖州站等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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